[摘要] 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8】112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3日2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至红色并同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8】112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3日2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至红色并同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今日起(1月4日)
限行双号
2、4、6、8、0
新闻来源:咸阳交警
责任编辑: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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