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而在咸阳,就有这样的后一个经适房小区,错过不再有。阳光·尚苑是咸阳市建设规模 的、后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是市委、市政府为了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而在咸阳,就有这样的后一个经适房小区,错过不再有。阳光·尚苑是咸阳市建设规模 的、后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是市委、市政府为了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阳光·尚苑与商品房的区别
1.家庭成员的核定:家庭成员需由夫妻双方及其单身的子女构成,其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的本人必须具有相关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住房建筑面积的相关核定: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已转让的相关住房应合并计算。无房户由相关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相关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3.年收入的核定:年收入是指相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上年度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年薪所得(含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奖金及临时性补贴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其他所得。
4.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数据为准,收入审查的年度标准调整日期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之日为准。
5.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6.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年满2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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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2950元/平方米
动态:阳光·尚苑总占地近300亩,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总楼栋数为25栋,分2期开发。目前在售楼号为1#-10#、14#,均为2梯4户的设计,预计于2017年9月30日交房。其中1#-4#楼户型面积为91.16-106㎡,层高33层,5#和6#分两个单元,一单元层高34层,二单元层高33层,户型面积为91.16㎡和104.17㎡。现都已盖至18层主体,主要在做防水工作;7#-10#现都已封顶,户型面积为91.16-118.77㎡;而14#层高33层,户型面积为89.29㎡和91.16㎡,现主体已盖至29层。
售楼地址:文林路西路与咸通北路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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