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咸阳市统计局近日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咸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006元,比上年增加157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2237元。
咸阳市统计局近日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咸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006元,比上年增加157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2237元。
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5%
“现在啥都贵了!”昨日,在虹桥市场买菜的一位女士称,虽然工资比以往有所提高,但工资增长难以跟上物价上涨的速度。“7年前我每月工资1400元,花起来比较充裕,现在每月2100元,但生活水平下降,都很难撑到月底。”与这位女士一样,不少市民有同样的感触。
咸阳市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咸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6元,比上年增加1576元,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62元,比上年增加2237元,名义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1元,比上年增加791元,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3.02,比上年缩小0.02。
此外,去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5%,涨幅较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幅度大,涨幅为3.8%,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衣着、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也不同幅度上涨,分别上涨2.8%、1.8%、0.9%、0.5%、0.3%。不过,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4%,交通和通信下降0.2%。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5%。
初步核算,2016年生产总值2396.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
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5%
数据显示,2016年咸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8.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增速比前三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5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27.93亿元,增长16.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0.61亿元,增长8.0%。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23.75亿元,增长11.8%;商品零售564.8亿元,增长15.0%。
值得注意的是,21类商品零售中,除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略有下降外,其余均实现增长。
此外,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其中全年水果总产量583.37万吨、蔬菜总产量443.07万吨,分别增长1.1%、2.0%。全年财政总收入231.92亿元,同比增长5.7%。全市财政支出338.92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城乡社区事务增长高,为33.7%。
综合分析认为,2016年,咸阳市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增长速度连续6年快于全省平均水平。下一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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