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冬季机动车限行将至,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交通拥堵,倡导低碳出行,按照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周四(11月15日)起,咸阳开启新一轮机动车限行
11月15日(周四)
7:00-20:00
4和9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交通拥堵,倡导低碳出行,按照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限行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每日7:00—20:00
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2我市限行区域
(一)咸阳市城区东风路—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蓝马转盘—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什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限行区域。
(二)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兴平市、泾阳县、三原县、武功县、乾县、礼泉县等县市城区自行划定限行区域。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4西安限行区域
西安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临潼、阎良、鄠邑、周至、蓝田等区县限行区域,可自行划定。
5不受限行影响的车辆
(一)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二)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校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四)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具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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