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咸阳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详细规定了咸阳市的学区划分和招生政策,包括招生入学原则、小学升初中规定、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等。同时,还列出了咸阳市各学校的学区划分表。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学生的平等入学权利,并促进学校的合理招生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4月10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咸阳市的招生入学工作将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实行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以校为单位编制招生计划。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划分后要保持相对稳定。招生入学工作将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根据学校招生规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随迁子女,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小学升初中将实行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此外,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的招生,特长生招生纳入所在县的统一管理。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将纳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对于违规招生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和鼓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对于超大班额的控制,学校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最后,通知强调了学籍管理的重要性,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遏制学生无序流动。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旨在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确保学生的平等入学权利,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咸阳市学区划分表详见原文。